正常宫缩有一定节律性、极性和一致性,并有相应的强度和频率。出现异常时,则称为产力异常,分为宫缩乏力、不协调及亢进三种,以宫缩乏力最常见。 子宫收缩乏力可自分娩开始时即微弱无力,亦可在开始时正常,其后逐渐变弱,前者称“原发性宫缩乏力”,后者为“继发性宫缩乏力”。二者的原因及临床表现相似,但后者多继发于机械性梗阻。
一、精神因素
多发生于产妇精神过于紧张或对分娩怀有恐惧心理,致大脑皮层功能失调,影响对宫缩正常调节。
二、子宫因素
子宫壁过度伸展,如双胎、羊水过多、巨大儿,子宫发育不良或畸形等,均能影响宫缩。
三、胎先露不能紧贴宫颈部
不易反射性引起宫缩,常见于头盆不称、臀位及横位等。
四、药物影响
临产后应用大量镇静剂,抑制了宫缩。
五、内分泌失调
妊娠末期雌激素或催产素不足或孕激素过多,乙酰胆碱减少或子宫对乙酰胆碱的敏感性降低,均可影响宫缩。
六、其它
临产后,产妇过度疲劳,进食少,或第一产程后期过早使用腹压、或膀胱充盈影响胎先露下降等,均可造成宫缩乏力。
宫缩乏力常使产程延长,如超过24小时,称“滞产”。子宫收缩力弱,张力减低,收缩持续时间短而间歇长,即使在收缩时宫壁亦不太硬,产妇多无不适,但产程过长可出现精神焦虑及疲乏。如胎膜未破,对胎儿多无不良影响。
产力异常的鉴别诊断:
一、宫缩乏力
子宫收缩乏力属产力异常。按发生时间可分为原发性宫缩乏力(产程开始就出现)和继发性宫缩乏力(宫口开大3cm进入活跃期后出现)。
二、子宫收缩过强
根据头盆是否对称,可出现两种不同后果。
1、宫缩强而频,如无头盆不称,宫口常迅速开大,先露部迅速下降,胎儿娩出全过程可在3小时内完成者,称“急产”,多见于经产妇。因分娩过快,常致措手不及,易发生严重产道损伤、胎盘或胎膜残留、产后出血及感染。由于宫缩过频,致使胎盘血循环受影响,易发生胎儿窘迫、死产或新生儿窒息等。此外,胎头通过产道过速,也可引起颅内损伤。如注意不够,胎儿有可能产出时坠地受伤及发生脐带断裂出血等。
对阵缩过强及有急产史者,应加强观察并提前作好接生准备,也要做好预防产后出血及新生儿窒息急救的准备。阵缩过强,可给氧气吸入或肌注阿托品0.5mg,以防因胎盘血循环受影响而危急胎儿生命。消毒不严者,母子均应给抗生素预防感染,必要时给婴儿预防注射破伤风抗毒素,产后仔细检查产道,密切观察新生儿有无颅内出血及感染。
2、如因头盆不称或因其它原因使分娩受阻,子宫可出现强直性收缩,上段有过度的收缩与缩复,变肥厚,下段极薄且有压痛。因子宫上下段肌壁厚薄相差悬殊,在交界处可出现一环形浅沟,称“病理性缩复环”,为子宫破裂先兆,同时常伴有血尿,如不及时处理,必将发生子宫破裂。胎儿存活者可剖宫,如已死亡可酌情毁胎。
应对孕妇进行产前教育,解除孕妇思想顾虑和消除恐惧心理,使孕妇了解妊娠和分娩是生理过程,预防神经紧张所致的宫缩乏力。分娩时鼓励多进食,必要时从静脉补充营养。
为了预防出现局限性狭窄环,应减少不必要的刺激,但其出现后应停止一切刺激,如禁止阴道内操作、停用缩宫素等。若无胎儿窘迫征象,可给予哌替啶或吗啡,当子宫收缩恢复正常时,可行阴道助产或等待自然分娩。若经上述处理,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不能缓解,宫口未全开,胎先露部高,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均应立即行剖宫产术。若胎死宫内,宫口已开全,可行乙醚麻醉,经阴道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