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耳聋亦称中毒性耳聋,指的是使用某些药物治病或人体接触某些化学制剂所引起的耳聋。 己发现近百种具有耳毒性的药物,比较常见的有氨基甙类抗生素,某些常用抗肿瘤药物像顺铂等药物,水杨酸制剂、奎宁、局部麻醉药、重金属如铅、镉、汞、砷等;吸入性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其它非氨基甙类抗生素如万古霉素、多黏菌素B等,某些含有雄黄的中成药也发现有耳毒性,药物致聋己成为我国聋人的主要发病原因。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1. 耳聋
耳聋可出现于连续用药期间,也可在停药后才出现耳聋。耳聋大多出现于双侧,呈对称性听力损失。少数病例也可出现不对称性听力损失。
2.耳鸣
耳鸣可早于耳聋出现,耳鸣多为高调性,早期为间歇性,后期呈持续性。
3.眩晕及平衡功能失调: 链霉素和庆大霉素可以造成前庭毒性出现眩晕症状。
4.其它中毒症状;食欲减退、视力障碍等其它中毒症状。
氨基糖甙类抗菌素(35%):
药物性耳聋是由于食用了对身体有害的药物所致。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包括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小诺霉素、新霉素、托布霉素、洁霉素等。
非氨基糖甙类抗菌素(26%):
非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包括氯霉素、紫霉素、红霉素、万古霉素、卷曲霉素、春雷霉素、里杜霉素、巴龙霉素、尼泰霉素、多粘菌素B等。
其他药物因素(20%):
水杨酸盐:阿司匹林、非那西汀、APC、保泰松等。 利尿剂:速尿、利尿酸、汞撒利等。 抗肿瘤药物:顺铂、氮芥、博来霉素、氨甲嘌呤等。中药:乌头碱、重金属盐(汞、铅、砷等)。其他:奎宁、氯奎、心得安、肼笨达嗪、胰岛素、碘酒、洗必泰等。
需与传导性耳聋、神经性耳聋相鉴别。
神经性耳聋是指内耳听觉神经、大脑的听觉中枢发生病变,而引起听力减退,甚至听力消失的一种病证,常常伴有耳呜。神经性耳聋的时候,实际上是指“感音神经性聋”,包括耳蜗的病变,也包括听神经的病变,甚至还包括听中枢的某些病变,并不单纯指听神经的问题。不同类型的神经性耳聋表现略有差别,主要表现均为单侧或双侧耳部不同程度的渐进性听力减退直至耳聋,伴有耳鸣、耳内闷塞感,约半数病人伴有眩晕、恶心及呕吐症状。
药物性耳聋西医治疗
应用耳毒性药物时需关注听力情况, 及早发现中毒情况,及时停药。给予药物治疗预防进一步下降。
1.神经营养药物或能量制剂,复合维生素B、甲钴胺、神经营养因子等。
2.扩血管药物:银杏达莫、舒血宁、金纳多等银杏提取物,前列地尔等。
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4.晚期病例可选配适宜的助听器或行电子耳蜗植人后进行听觉语言康复。
药物性耳聋中医治疗
当前疾病暂无相关疗法。
以上提供资料及其内容仅供参考,详细需要咨询医生。
1、耳药物中毒重在预防,应严格掌握各种耳中毒药物的适应症,防止滥用。
2、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致聋的病因为遗传因素导致,存在线粒体DNA突变,有家族易感性,家族中有应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致聋的患者,其余人员禁忌使用氨基甙类抗生素。
3、对婴儿、老人、孕妇或肾病患者、或已经有感音神经性聋患者应忌用耳毒性药物。
4、避免各种耳毒性药物联合使用,如利尿剂、抗癌药与氨基糖甙类抗菌素联合使用。
5、在必须应用耳毒性抗生素治病时,宜采用最小剂量,分多次给药。定期复查听力,一旦病情许可,应立即停药。
6、鼓膜穿孔使用滴耳液禁忌使用耳毒性药物滴耳液。
1、耳药物中毒重在预防,应严格掌握各种耳中毒药物的适应症,防止滥用。
2、 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致聋的病因为遗传因素导致,存在线粒体DNA突变,有家族易感性,家族中有应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致聋的患者,其余人员禁忌使用氨基甙类抗生素。。
3、对婴儿、老人、孕妇或肾病患者、或已经有感音神经性聋患者应忌用耳毒性药物。
4、避免各种耳毒性药物联合使用,如利尿剂、抗癌药与氨基糖甙类抗菌素联合使用。
5、在必须应用耳毒性抗生素治病时,宜采用最小剂量,分多次给药。定期复查听力,一旦病情许可,应立即停药。
6、鼓膜穿孔使用滴耳液禁忌使用耳毒性药物滴耳液。
1、听力检查。了解听力损失的性质、程度和动态。
2、前庭功能检查,了解前庭功能状态。
1.永久性耳聋
2.前庭损害出现眩晕等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