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发育迟缓是指那些与同龄儿童相比在某方面或多方面发育水平明显滞后的孩子,通常滞后同龄儿4~6个月。儿童期各方面的发育稍显迟缓,如说话晚,虽然生活用语尚能掌握但难以掌握抽象词汇,理解、综合及分析能力差,能做简单运算却不会解应用题。
1、详细收集病史
全面收集患儿在母孕期及围产期情况、个人生长发育史、抚养史、既往疾病史、家庭文化经济状况,以发现是否存在任何不利与患儿身体和心理发育的因素。
2、全面的体格检查和有关实验室检查
包括:生长发育指标的检查(如身高、体重、头围、皮肤掌指纹等),有关的内分泌及代谢检查,脑电图、脑电地形图、头部X线、CT及MRI检查,染色体分析及脆性位点检查。
3、心理发育评估
(1)智力测验:是诊断精神发育迟滞的主要依据之一。智力测验应由训练过的专门技术人员审慎使用。在用于诊断时不应采用集体的或筛查的方法,而应运用诊断用量表进行个别性测验。目前国内常用的量表包括:盖塞尔(Gesell)发育诊断量表、韦克斯勒(Wechsler)学前期智力量表(WPPSI)、韦克斯勒(Wechsler)学龄儿童智力量表修订本(WISC-R)、中国比奈测验量表等。
(2)社会适应行为评估:社会适应性行为的判断是诊断精神发育迟滞的另一个重要依据。目前,对于4-12岁儿童,可以采用社会适应能力量表(姚树桥等编)对患儿社会适应能力进行评估。如不适合使用,也可以用同年龄、同文化背景的人群为基准,来判断被检查者所能达到的独立生活能力和履行其社会职能的程度。还可以参考使用婴儿——初中生适应行为量表(左启华等修订)、美国智力缺陷协会编制的AAMD适应行为量表和Vineland 适应行为量表(Vineland adaptive behavior scale)。
(3)临床发育评估:在临床工作中或无条件做智力测验时,可采用临床发育评估的方法,即按照精神发育迟滞临床表现和各级发育特征评估患儿的发育水平,同样可能得到比较正确的评估。
智力发育迟缓需要做如下鉴别:
1、轻度智力落后约占智力落后总人数的75%。儿童期各方面的发育稍显迟缓,如说话晚,虽然生活用语尚能掌握但难以掌握抽象词汇,理解、综合及分析能力差,能做简单运算却不会解应用题,虽能背诵成段文章但却不会运用。这类智力落后人数多,经教育后能从事简单工作,应早期干预,是防残的重点。
2、中度智力落后占总数的20%。童年阶段在说话、大运动、生活自理(大小便控制)方面均表现迟缓。语言能力差,吐字不清、词汇贫乏、表达能力差,建立不起概念。对10位数以内加减能计算,可模仿写字但不解其义。经训练能从事极简单的一般性劳动。
3、重度智力落后在幼年阶段即易发现各方面发育落后,语言困难,发音含糊不清,理解力极差,动作笨拙。不会简单计算,但能区分亲疏,表达一定感情。经训练能养成一些生活自理能力,可从事极简单的体力劳动。
4、极重度智力落后占5%,这类智残儿表情愚,情绪反复无常,不会说话只有嚎叫,对周围事物不理解,因缺乏自卫和防御能力,极易发生意外死亡。需终生被人照顾。
5、一般来说,3岁以内婴幼儿如有下列一项以上异常表现,则高度提示智力发育迟缓的可能性:
1. 哭声异常,即从刺激到引起啼哭的时间长,有时需反复刺激或持续刺激才能引起啼哭,或者哭声尖锐,或哭声细小无力;部分患儿不爱哭闹,显得异常“乖巧”。
2. 宝宝吸吮能力差,咀嚼晚,吃固体食物时,容易发生吞咽障碍和呕吐。
3. 睡眠过多且不易唤醒。
4.满百天婴儿竖头不起或转头困难,单眼或双眼持续向里或向外。
5. 满百天后才有笑的表情,且表情呆滞,到6个月时不能表现出自然的笑容。
6. 半岁后注视手和玩手的动作仍持续存在。
7. 对外界刺激反应迟钝,6个月时不能注视脸面上方缓慢移动的物体,不能朝发出声响的方向转头,不能自己翻身,无成人帮助不能坐稳。
8. 在7~9个月仍常流口水,清醒时有磨牙动作。
9.到9个月时不能主动伸手拿东西,当有大人扶时不能用双腿支撑体重。
10. 运动发育如俯卧抬头、坐、站、走等动作较正常儿童落后3个月或以上;而且走不稳。
11. 语言发育落后,到10个月时不能咿呀学语,发音也不清晰。
12. 对周围人物和环境缺乏兴趣,不喜欢与人交往,缺乏情感依恋。
1、加强健康宣教,开展遗传咨询,禁止近亲结婚,适当晚婚晚育,避免高龄妊娠。
2、加强孕期保健,避免母孕期不利因素,做好产前检查,避免妊娠合并症,避免病理分娩。
3、对新生儿进行遗传代谢病等筛查,对婴幼儿进行定期智力随访,做好儿童保健,避免导致该病的各种因素。
4、对于高危儿应密切观察,对于可疑患儿,应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