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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痂性烧伤常见病

焦痂性烧伤是指热烧伤的三度烧伤,按烧伤的最高程度。伤及皮肤全层,甚至可深达皮下、肌肉、骨等。皮肤坏死、脱水后可形成焦痂,触之如皮革,甚至已炭化。“烧伤”可由热水、蒸气、火焰、电流、激光、放射线、酸、碱、磷等种因子引起。通常所称的或狭义的烧伤,是指单纯由高温所造成的热烧伤,在临床上常见。其他因子所致的烧伤则冠以病因称之,如电烧伤化学烧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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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

“烧伤”可由热水、蒸气、火焰、电流、激光、放射线、酸、碱、磷等种因子引起。通常所称的或狭义的烧伤,是指单纯由高温所造成的热烧伤,在临床上常见。其他因子所致的烧伤则冠以病因称之,如电烧伤化学烧伤等。

检查

Ⅲ°烧伤:伤及皮肤全层,甚至可深达皮下、肌肉、骨等。皮肤坏死脱水后可形成焦痂,故又称焦痂性烧伤。创面无水泡,蜡白或焦黄,或可见树枝状栓塞血管;触之如皮革;甚至已炭化。感觉消失;皮温低。自然愈合甚缓慢,须持焦痂脱落,肉芽组织生长而后形成瘢痕,仅边缘有上皮,不仅丧失皮肤功能而且常造成畸形有的创面甚至难以自愈。

诊断

重度烧伤:重度烧伤指威胁生命的严重烧伤,组织的炭化。

特重烧伤:特重烧伤是指面积>51%或Ⅲ度面积>21%以上者,严重危及病人生命,如早期(伤后48h内)处置不当,则极大的增加死亡率和致残率。  

预防

【治疗措施】

一、治疗原则

1、保护烧伤区,防止和尽量清除外源性沾染。

2、预防和治疗低血容量或休克。

3、治疗局部和全身的感染。

4、用非手术和手术的方法促使创面早日愈合,并尽量减少瘢痕所造成的功能障碍和畸形。

5、预防和治疗多系统器官衰竭。

对于轻度烧伤的治疗,主要是处理创面和防止局部感染,并可使用少量镇静药和饮料。

对于中度以上烧伤,因其余全身反应较大和并发症较多见,需要局部治疗和全身治疗并重。在伤后24~48小时内要着重防治低血容量性休克。对于创面,除了防治感染以外,要尽力使之早日愈合、对Ⅲ度者尤应如此。如能达到这两点要求,则中度以上烧伤也能较顺利地治愈。

二、现场急救 正确施行现场急救,为后继的治疗奠定良好基础。反之,不合理或草率的急救处理,会耽误治疗和妨碍愈合。

1、保护受伤部位 ①迅速脱离热源。如邻近有凉水,可先冲淋或浸浴以降低局部温度。②避免再损伤局部。伤处的衣裤袜之类应剪开取下,不可剥脱。转运时,伤处向上以免受压。③减少沾染,用清洁的被单、衣服等覆盖创面或简单包扎。

2、镇静止痛 ①安慰和鼓励受伤者,使其情绪稳定、勿惊恐、勿烦躁。②酌情使用安定、哌替啶(杜冷丁)等。因重伤者可能已有休克,用药须经静脉,但又须注意避免抑制呼吸中枢。③手足烧伤的剧痛,常可用冷浸法减轻。

3、呼吸道护理 火焰烧伤后呼吸道受烟雾、热力等损害,须十分重视呼吸道通畅,要及时切开气管(勿等待呼吸困难表现明显),给予氧气。已昏迷的烧伤者也须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

此外,注意有无复合伤,对大出血、开放性气胸;骨折等应先施行相应的急救处理。

三、创面处理 Ⅰ°烧伤创面一般只需保持清洁和防避再损伤,面积较大者可用冷湿敷或市售烧伤油膏以缓解疼痛。Ⅱ°以上烧伤创面需用下述处理方法。

(一)创面初期处理 指入院后当即处理,又称烧伤清创术,目的是尽量清除创面沾染。但已并发休克者须先抗休克治疗。使休克好转后方可施行。

修剪毛发和过长的指(趾)甲。擦洗创面周围的健康皮肤。以灭菌盐水或消毒液(如新洁尔灭、洗必泰、杜灭芬等)冲洗创面,轻轻拭去表面的沾附物,已破的水泡表皮也予清除,直至创面清洁。清创除了小面积烧伤可在处置室内施行,一般均应在手术室内施行。为了缓解疼痛,先注射镇痛镇静剂。

(二)新鲜创面用药 主要为了防治感染,促使创面消炎趋向愈合。应根据烧伤的浓度和面积选择药物。

1、小面积的Ⅱ°烧伤、水泡完整者,可在表现涂以碘伏或洗必泰等;然后吸出泡内液体,加以包扎。

2、较大面积的Ⅱ°烧伤、水泡完整,或小面积的水泡已破者,剪去水泡表皮;然后外用“湿润烧伤膏”(中西药合制)或其他烧伤膏(含制菌药和皮质醇),或用其他制攻的中西药药液(可以单层石蜡油纱布或药液纱布使药物粘附于创面)。创面暴露或包扎。

3、Ⅲ°烧伤表面也可先涂以碘伏,准备去痂处理。

注意:创面不宜用龙胆紫、红汞或中药粉末,以免妨碍创面观察、也不宜轻易用抗生素类,因为容易引起细菌耐药。

(三)创面包扎或暴露 创面清洁和用药后可以包扎或暴露。包扎敷料可以保护创面、防止外源性沾染、吸收一部分渗液和辅助药物粘附于创面。但包扎后不便观察创面变化、阻碍体表散热、并不能防止内源性沾染,包扎过紧可影响局部血运。暴露创面可以随时观察创面变化,便于施布药物和处理创痂。但可能有外源性沾染或受到擦伤。所以这两种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1、肢体的创面多用包扎法,尤其在手部和足部,指与趾应分开包扎。躯体的小面积创面也可用包扎法,先将一层油纱布或几层药液纱布铺盖创面,再加厚2~3cm的吸收性棉垫或制式敷料,然后自远而近以绷带包扎(尽可能露出肢端),均匀加压(但勿过紧)。包扎后,应经常检视敷料松紧、有无浸透、有无臭味、肢端循环等,注意有无高热、白细胞明显增多、伤处疼痛加剧等感染征象。敷料松脱时应再包扎,过紧者稍予放松。敷料浸透者须更换干敷料,如无明显感染,其内层可不必更换。如已发生感染,则需充分引流。浅Ⅱ°烧伤创面包扎后,若无不良情况,可保持10~14日首次更换敷料。深Ⅱ°或Ⅲ°的创面包扎后,3~4日应更换敷料,以观察其变化,或需作痂皮、焦痂处理。温度高的环境内不适用大面积的包扎。

2、头面、颈部和会阴的创面宜用暴露法。大面积创面也应用暴露法。所用的床单、治疗巾、罩布等皆需经过灭菌处理,病室空间应尽量少菌,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在渗出期,创面上可用药物(制菌、收敛),定时以棉球吸去过多的分泌物,以减少细菌繁殖,避免形成厚痂。创面尽可能不受压或减少受压,为此要定时翻身或用气垫床等。在痂皮或焦痂形成前、后,都要注意其深部有无感染化脓,除了观察体温、白细胞等变化,必要时可用粗针穿刺或稍剪开痂壳观察。

3、全身多处烧伤可用包扎和暴露相结合的方法。

(四)去痂 深度烧伤的创面自然愈合的过程缓慢、甚或不能自僡。在创面未愈期间,不但病人痛苦、体质消耗,而且感染可扩展或发生其他并发症。这类创面自然愈合后形成瘢痕或瘢痕增生症(瘢痕疙瘩),可造成畸形和功能障碍。为此,应积极处理,使创面早日愈合。原则上,深度烧伤宜用暴露疗效,在48~72小时内开始手术切痂和植皮。面积愈大,愈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及早去除痂壳,植皮覆盖创面。

1、手术切痂和削痂 切痂主要用于Ⅲ°烧伤,平面应达深筋膜(颜面和手背处应稍浅)。若深部组织已失活,一并切除。创面彻底止血后,尽可能立即植皮。削痂主要用于深Ⅱ°烧伤,削去坏死组织,使成新鲜或基本新鲜的创面,然后植皮。在手、关节等部位的深Ⅱ°烧伤,为了早日恢复功能,也可用切痂法。此类手术出血较多,在肢体上可用止血带以减少出血,术前应准备足够的输血。切痂和削痂均要辨明坏死组织层次,否则影响植皮成功等。

2、脱痂 先保持痂皮表面干燥,尽可能预防痂下感染。等痂下组织自溶、痂壳与基底分离时(约2周以后),剪去痂壳。创面为肉芽组织,并常有程度不等的感染。用药液湿敷、浸洗等方法,控制感染和使肉芽组织生长良好。创面肉芽无脓性物、色泽新鲜、无水肿、触之渗出鲜血,即可植皮。此法是逐步去痂,称为蚕蚀脱痂法。为了减轻感染和加速痂皮分离,可在创面施用药物如抗生素、蛋白酶或中药制剂等,但尚未取得成熟的经验。脱痂法较切痂、削痂法简便,但难免感染和延长治疗时间,故不宜作为首选的去痂方法。

(五)植皮 目的是使创面早日愈合,从而可减少烧伤的并发症,利于功能恢复。所用的自体皮为中厚或薄层,制成大张网状,小片邮票状或粒状;导体皮取自新钱尸体(非传染、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等致死者),新鲜使用或深低温保存待用;异种皮多取自小猪。自体皮移植成活后,其周缘上皮可生长。异体皮和异种皮在创面上移植成活后终将溶解,故适用于自体皮片不足时,用自体、异体皮相间移植法(图1),在异体皮溶解过程中,自体皮生长伸展覆盖创面。历来,自体皮常取自大腿和腹部;现在治疗大面积烧伤时选用头皮,头皮真皮层较厚且血循环良好,可供重复取薄皮而不致影响本身功能。

大面积烧伤创面植皮所需的皮源常不足。故国内外学者均致力于人工皮研制。原材料为硅胶、胶原等,如我国的人工皮41型、T41型、南京Ⅱ号等,对切痂后创面起保护作用。另一新技术是取自体皮作培养,增容后用以代替先期移植的异体皮。

可能患有的疾病

常见症状

烧灼性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