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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型食物中毒

神经型食物中毒特指肉毒中毒,是由于进食含肉毒梭菌外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疾病。肉毒杆菌分泌的肉毒素中毒是属于神经型食物中毒,亦称肉毒中毒。临床以恶心、呕吐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眼肌及咽肌瘫痪为主要表现。如抢救不及时,病死率较高。男女老幼对本病均有易感性,病后无持久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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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解析

潜伏期12~36h,最短为2~6h,长者可达8~10天,中毒剂量愈大则潜伏期愈短,病情亦愈重。

起病突然,病初可有头痛,头昏,眩晕,乏力,恶心,呕吐(E型菌恶心呕吐重,A型菌及B型菌较轻);稍后,眼内外肌瘫痪,出现眼部症状,如视力模糊,复视,眼睑下垂,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口腔及咽部潮红,伴有咽痛,如咽肌瘫痪,则致呼吸困难,肌力低下主要见于颈部及肢体近端,由于颈肌无力,头向前倾或倾向一侧,腱反射可呈对称性减弱。

植物神经末梢先兴奋后抑制,故泪腺,汗腺及涎腺等先分泌增多而后减少,血压先正常而后升高,脉搏先慢后快,常有顽固性便泌,腹胀,尿潴留,病程中神志清楚,感觉正常,不发热,轻者5~9日内逐渐恢复,但全身乏力及眼肌瘫痪持续较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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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解析

(一)传染源:家畜,家禽及鱼类为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主要通过食物传播,多见于腌肉,腊肉,猪肉及制作不良的罐头食品,部分地区曾因食用豆豉,豆瓣酱,臭豆腐及不新鲜的鱼,猪肉,猪肝而发病。

(三)易感性:普遍易感,不引起人与人之间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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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解析

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症状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可以确诊。

鉴别诊断

与脊髓灰质炎,白喉后神经麻痹,流行性乙型脑炎,急性多发性神经根炎,毒蕈及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等相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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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解析

神经型食物中毒西医治疗

(一)抗毒素治疗:多价肉毒素(A、B、E型)对本病有特效,必须及早应用。   

(二)对症治疗:患者应严格卧床休息,并予适当镇静剂,以避免瘫痪加重。患者于食后4h内可用5%碳酸氢钠或1:4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及灌肠,以破坏胃肠内尚未吸收的毒素。   

神经型食物中毒中医治疗

当前疾病暂无相关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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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保健

日常保健

1.加强饮食卫生管理, 避免肉毒梭菌污染食物, 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 以降低肉毒中毒的发病率。

2.严格执行食品管理法,对罐头食品、火腿、腌腊食品的制作和保存应进行卫生检查,对腌鱼、咸肉、腊肠必须蒸透、煮透、炒透才能进食。罐头食品顶部膨出现象或有变质者均应禁止出售。

3. 禁止食用腐败变质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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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解析

专业指导

严格管理与检查食品,尤应注意罐头食品,火腿,腌腊食品的制作和保存,食品罐头的两端若有膨隆现象,或内容物色香味改变者,应禁止出售和禁止食用,即使煮沸也不宜食用,谷类及豆类亦有被肉毒杆菌污染的可能,因此禁止食用发酵或腐败的食物,在战争情况下,应慎防敌人散布肉毒毒素的气溶胶污染饮水,引起集体中毒,遇有同食者发生肉毒素中毒时,其余人员应立即给予多价精制肉毒抗毒血清预防,1000~2000u皮下注射,每周1次,共3次,经常食用罐头者,可考虑注射肉毒杆菌类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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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解析

1、动物试验

(1)取早期血清注入小白鼠(或豚鼠,小猫)腹腔,每鼠1毫升,对照组分别加用A,B,E,F型抗毒素,如有肉毒毒素,则小白鼠出现呼吸困难及蜂腰和失声,但加用同型抗毒素者无症状。

(2)取可疑食物生理盐水浸出滤液,用上述方法注入小白鼠腹腔,观察结果,另外以经100℃加热20分钟灭毒的浸出滤液为对照。

(3)禽类眼睑注射法,将标本液0.1~0.5毫升注射于鸡,麻雀或鸽子等一侧下眼睑皮下,另侧注射稀释用液作对照,如眼睑闭合,可判定标本中含有肉毒毒素。

2、间接血凝试验

用肉素抗毒素致敏的红细胞来检查可疑食物浸出液有无毒素,特异性及敏感度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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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症解析

重症患者抢救不及时多数死亡,死亡原因多为延髓麻痹所致呼吸衰竭,心功能不全及误吸肺炎所致继发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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