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生长发育迟缓(intrauterine growth retardation,IUGR):传统是以胎儿体重低于其胎龄平均体重的第10百分位或低于其平均体重的2个标准差而定。但与小于胎龄儿(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SGA)不完全相同,SGA为结构正常儿,不伴有营养不良,围生儿无不良结局。IUGR是由于病理原因造成的,不但影响胎儿期发育,也会影响儿童期和青春期的身体发育,其发生率为2.75%-15.53%,围生儿死亡率为正常胎儿的4-6倍。
孕妇因素:
1.胎儿体重差异40%来自双亲的遗传因素,且以孕妇的遗传因素影响较大,与孕妇孕前体重、妊娠时年龄以及胎产次相关。如孕前体重低于54kg,妊娠时体重过小或过大,发生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机会均增高。
2.孕妇营养不良,特别是蛋白质和能量供应不足,长期低氧血症或氧转运能力低下,妊娠合并肾脏疾病,严重贫血、严重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慢性高血压等各种慢性血管疾病,影响子宫及胎盘血流及功能,导致胎儿营养不良,免疫性疾病、内分泌疾病、感染性疾病时均可影响胎儿生长发育。
此外,孕妇吸烟、酗酒、滥用药物等不良嗜好以及社会状态、经济条件较差时,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发生机会也增多。
胎儿因素
1.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或染色体病史,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出现时间较早,如染色体数目和结构异常,以21、18、或13三体综合征,Turner综合征等较为常见。
2.细菌或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时,如胎儿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弓形虫、梅毒螺旋体等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3.双胎妊娠也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临床监测:
(1)明确胎龄:对于可疑IUGR的首先应核对胎龄,胎龄计算多以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月经不准者则通过妊娠早期超声测量的胎儿头臀长或双顶径来确定。因而当考虑IUGR时,首先必须根据末次月经及早期胎儿超声核对孕周后评估并监测胎儿生长速度和大小。
(2)测量子宫底高度:产前检查在孕28周后每周测量宫高,连续2次小于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数,应怀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
子宫底高度测量方法:以皮尺测量耻骨联合上缘中点与子宫底最高处的距离。胎儿生长发育指数=子宫底高度(cm)-3×(孕月+1)。如果生长发育指数小于-3,表明可能存在胎儿发育不良;如在-3~+3之间表示生长正常;如大于3则考虑可能为巨大儿或双胎妊娠、羊水过多等。
1.对高危孕妇应早期检查,早期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等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的疾病,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在胎儿受损前进行治疗。
2.消除所有可能导致IUGR的因素:如吸烟、药瘾、营养不良或偏食。
3.增加子宫血流,如左侧卧位。
4.进行胎儿系统监测,如定期或每周做胎心监护或超声。
5.发现问题需要尽早引产者应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进行。
为预防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孕妇应注意以下问题:
(1)孕妇从早孕开始,就要定期到医院去检查, 医生根据孕妇腹围大小、子宫高度及B超等各项检查来进行早期诊断,如果发现胎儿生长迟缓或畸形等,要及时治疗处理,对孕妇患有影响胎儿发育的疾病,也要及早治疗。
(2)经检查如果属于是孕妇饮食不当、营养不良引起的胎儿生长发育迟缓,即胎儿体重偏低,就要多吃些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如豆制品、肉、鱼、蛋、奶等。
(3)孕妇饭后要侧卧休息一会儿,使营养物质能够顺利地通过胎盘到达胎儿。
(4)必要时应输注营养物质及用药物扩张子宫血管,促进胎儿对营养的吸收,使胎儿发育良好。
(5)在怀孕期间应注意预防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以保证胎儿生长发孕妇怎样预防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
治疗主要包括:
一方面针对所发现的并发症如妊高征等进行治疗。
一方面孕妇应加强饮食营养,保证热量的摄入,必要时进行高营养治疗,即静脉给予孕妇葡萄糖、能量合剂、维生素等以改善母体及胎儿的营养状况,纠正胎儿营养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