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由热水、蒸气、火焰、电流等高温所造成的。
诊断:
①精选Ⅱ°者仅伤及真皮浅层,一部分生发层健存。因渗出较多,水泡较饱满,破裂后创面渗液明显;创底肿胀发红;有剧痛和感觉过敏;皮温增高。若无感染等并发症,约2周可愈。愈后不留瘢痕,短期内可有色素沉着,皮肤功能良好。
②深Ⅱ°者伤及真皮深层,尚残留皮肤附件。因变南的表层组织稍厚,水泡较小或较扁薄,感觉稍迟钝,皮温也可稍低。去表皮后创面呈浅红或红白相间,或可见网状栓塞血管;表面渗液少,但底部肿胀明显。若无感染等并发症,3~4周可愈,因修复过程中间有部分肉芽组织,故留有瘢痕,但基本保存了皮肤功能。
鉴别诊断:
1°烧伤:仅伤及表皮,局部呈现红肿,故又称红斑性烧伤。有疼痛和烧灼感,皮温稍增高。3~5d可好转痊愈,脱屑而不留瘢痕。
Ⅱ°烧伤:深达真皮,局部出现水泡,故又称水泡性烧伤。浅Ⅱ°者仅伤及真皮浅层,部分生发层健在。因渗出较多,水泡较饱满,破裂后创面渗液明显,创底肿胀发红,有剧痛和感觉过敏,皮温增高。若无感染等并发症,约2w可愈,愈后不留瘢痕,短期内可有色素沉着,皮肤功能良好。深II°者伤及真皮深层,尚残留皮肤附件。因变质的表层组织稍厚,水泡较小或较扁等,感觉稍迟钝,皮温也可稍低。去表皮后创面呈浅红或红白相间,或可见网状栓塞血管,表面渗液少,但底部肿胀明显。若无感染等并发症,3~4w可愈,愈后留有瘢痕,但基本保存了皮肤功能。
Ⅲ°烧伤:伤及皮肤全层,可深达皮下、肌肉、骨骼等。皮肤坏死,脱水后可形成焦痂,故又称焦痂性烧伤。创面无水泡,蜡白或焦黄,或可见树枝状栓塞血管,触之如皮革,甚至己炭化。感觉消失,皮温低。自然愈合甚缓慢,需待焦痂脱落,肉芽生长而后形成癜痕。不仅丧失皮肤功能,而且常成畸形。I°容易识别,浅Ⅱ°、深Ⅱ°与Ⅲ°不易立即判断。由于热力不均匀,不同深度之间可有移行区,如创面发生感染或并发休克,可加深损伤深度。
预防:
1.小面积的Ⅱ°烧伤、水泡完整者,可在表现涂以碘伏或洗必泰等;然后吸出泡内液体,加以包扎。
2.较大面积的Ⅱ°烧伤、水泡完整,或小面积的水泡已破者,剪去水泡表皮;然后外用“湿润烧伤膏”(中西药合制)或其他烧伤膏(含制菌药和皮质醇),或用其他制攻的中西药药液(可以单层石蜡油纱布或药液纱布使药物粘附于创面)。创面暴露或包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