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性神经症(简称强迫症)。是以反复的持久的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这些症状出于病人内心的,但不被体验和自愿产生,而是病人不愿意想的。明知是不合理,但不能摆脱,使病人感到痛苦,与其本人的人格格格不入。病因未明,遗传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及心理社会因素均在强迫症发病中起作用。强迫性格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在儿童期和青少年期必须及早识别或纠治。
一、遗传因素:患者近亲中的同病患率高于一般居民。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为5~7%。双生子调查结果也支持强迫症与遗传有关。
二、性格特征:1/3强迫症患者病前具有一定程度的强迫人格,其同胞、父母及子女也多有强迫性人格特点。其特征为拘谨、犹豫、节俭、谨慎细心、过份注意细节、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过于刻板和缺乏灵活性等。
三、精神因素:上海调查资料中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强迫症的诱发因素。
在强迫症的发生中,社会心理因素是不可忽视的致病因素之一。当躯体健康不佳或长期心身疲劳时,均可促进具有强迫性格者出现强迫症。关于发病机理也有不同解释;巴甫洛夫学派认为在强烈情感体验影响下,大脑皮质兴奋或抑制过程过度紧张或相互冲突形成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是强迫观念的病理生理基础。心理动力学派认为强迫症状来源于被压抑的攻击性冲动或“性欲望”。有人用学习理论解释强迫观念是激发焦虑的刺激和该观念间建立条件联系的结果。关于扣带回活动过度可能与强迫症的发生有关的说法,尚缺少扣带回的结构或功能改变的直接证据。
一、症状特点
本症临床表现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1)强迫症状:
强迫症状非病人意愿但却难以摆脱及控制,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
(2)强迫症状包括:
强迫思维、强迫意向、强迫行为等,有的与精神因素有联系,内容不荒诞离奇,病人自知力存在,无其它精神病和明显精神衰弱性格特征。
二、体检发现
躯体和神经系统检查,未能发现阳体征。
强迫症的鉴别诊断:
一、精神分裂症:早期可有强迫症表现,但内容逐渐变得荒谬不可理解、无焦虑、痛苦等相应的情绪反应;自知力差,不积极要求治疗或否认有病而拒绝治疗,随着病程发展,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症状逐渐显露。
二、抑郁症:强迫症患者因疾病缠身、久治不愈、可产生抑郁情绪,甚至出现消极观念,但从无自杀行为,与抑郁症的对外界缺乏兴趣、思维迟钝、行为缓慢及情绪低落有别。
强迫症患者与其父母的家庭教养方式过分严格、刻板、及追求完美无缺的生活模式有着重大关系。我们要求孩子从小养成认真细致的生活习惯,这是正确的,但不能过分和极端。
日常的生活处事都应该与随和和灵活的作风相结合。基本要点是适应社会,与大多数人的心理特点一致,不可严重偏离。一旦发现强迫性格缺陷,必须赴医学神经专科门诊积极纠治。此外应该明白,预防强迫性格缺陷对防治强迫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不要过分在乎自我形象,不要过于追求完美。不要老是问自己我做得好吗、这样做行不行、别人会怎么看我等问题。
其次、学会顺其自然。强迫症的另一特点是喜欢琢磨,一个芝麻大的事情往往会想出天大的事来。因此在思考问题时,要学会接纳他人、不要钻牛角尖、学会适应环境而不要刻意改变环境。
第三、学会享受过程,不过分看重结果。为所当为,做事情要抱着一种欣赏、感受、体验快乐的心情和热情重视过程、不要过分重视结果。
第四、对自己的个性特点和所患疾病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对现实状况有正确客观的判断。丢掉精神包袱从减轻不安全感,学习合理的应激处理方法,增强自信,以减轻其不确定感。不好高骛远,不过分追求精益求精,以减轻其不完美感。
第五、家人、朋友对患者既不姑息迁就,也不桥枉过正,鼓励患者积极从事有益的文体活动,使其逐渐从强迫的境地中解脱出来。
第六、自我调节不能解决问题时,要请心理医生或精神科医生实施心理治疗,如:行为治疗、认知治疗、精神分析治疗等。系统脱敏疗法可逐渐减少患者重复行为的次数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