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脏损伤引起的出血的现象称为内脏出血。出血与瘀血,有时存在着一定的互为因果的转化关系,在临床实践中,有时出血在前为因,瘀血在后为果。如果瘀血久留不去则新血不生,血不归经,转化成为瘀血为因,出血为果。
多数外伤所致。按出血部位、速度、程度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同。如果是消化道出血可有呕血、黑便或者便血。如果是实质脏器(肝脾等)出血会出现休克。如果有空腔脏器破裂可有腹膜刺激征。不导致休克的小出血可以保守治疗,关键要看是什么病因。
吐血,咳血痰,休克等临床表现。血证的病理变化,归纳其要,为火热熏灼,迫血妄行及气虚不摄,血溢脉外两类。火热之中,又有实火及虚火之分;气虚之中,有单见气虚及气损其阳,阳气亦虚之别。虚证与实证虽各有其不同的病因病理,但在疾病发展变化过程中,又常发生实证向虚证的转化,虚证可以兼夹实证的现象。如火盛气逆,迫血妄行,反复出血之后,会导致阴血亏损、虚火内生,或出血过多,血去气伤,以致气虚阳衰,不能摄血。因此,在某种情况下,阴虚火旺及气虚不摄,既是导致出血的病理因素又是出血所导致的后果。
内脏出血量多时,从外表可以看出贫血,休克症状。
肺出血,可以咳血痰。
上消化道出血,吐血,解黑便。
外伤致肝出血,除非有开放性伤口,可以看出流血,如果没有伤口,只能通过腹穿抽出不凝血。
肾出血,多外伤所致,可解血尿,但有时不一定有血尿,见过,肾伤得严重者,内出血太多,连尿都没了,这是休克了。
吐血,咳血痰,休克等临床表现。
多数为意外,很难预防。在治疗出血过程中,为了止血而不留瘀应在止血药中,注意配伍活血之品。正如明·缪仲醇《医学广笔记》云:“宜行血不宜止血,血不循经络者,气逆上壅也,行血则血循经络,不止自止。止之则血凝,血凝则发热、恶食、病日痼矣。